“我们不当残忍的欺凌者,不当冷酷的旁观者,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我承诺,尊重他人,友善待人,绝不参与欺凌!”铿锵有力的防欺凌誓言在校园回荡。……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阳光、和谐的校园环境。11月4日,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宜春市第十五中学法治副校长刘热冰来到学校,为学生讲授以“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课。
课程以播放校园欺凌警示短片切入,直观呈现肢体推搡、言语辱骂、孤立排挤等场景,展示了欺凌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身体伤害与心理创伤,引发了同学们深深思考与强烈共鸣。结合影片分享,刘热冰讲解校园欺凌的行为定义,指出校园欺凌并不等于校园暴力,除了肢体欺凌,还包括言语、社交、网络欺凌等方式,这些行为都会给受欺凌者造成伤害。她告诫学生们要学会辨别校园欺凌的行为,认清校园欺凌的危害,掌握防范欺凌的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授课最后带领同学们进行防欺凌宣誓。
此次“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少年的你”授课活动,是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一个有力举措。市司法局将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抓手,持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落细落实,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和发展需求,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充实的法治进校园活动,着力提升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基石,护航每一个“少年的你”在阳光下安然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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