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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1234”工作体系打造行政应诉“袁州名片”

来源:袁州区司法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3-18 08:29:20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提质增效,袁州区创新推出了行政应诉“1234”工作体系,努力把行政应诉工作打造成提升袁州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亮丽“名片”。

一、坚持便民原则,建设“一个化解中心”

2022年6月6日,袁州区人民政府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正式启动运行。化解中心由袁州区人民政府主管,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共建,是一个以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的高效实质化解平台。该平台集咨询、接待、立案、调解、听证、审理等功能于一体,设有行政复议办公室、咨询处、立案接待室、行政复议庭和行政复议调解室,配备联网电脑、全程录音录像设备、执法记录仪等办案专用设备,为群众来电来访咨询、参与行政复议审理活动等提供“一站式”服务。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成立是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见效的积极实践,对深入推进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和实质化解、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提升法治政府水平,助力法治袁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坚持工作实效,立足“两个基本点”

(一)强配合,保障出庭率“百分百”。袁州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均达100%。这一成效的取得得益于两个工作制度的建立。一是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闭环工作制度。法院将出庭应诉通知抄送至政府后,通过点对点向相关单位发送出庭应诉通知提示函,确保每个行政案件督促到位;二是将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法治政府考核,抓住“关键少数”,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二)抓关键,保障行政诉讼“双下降”。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将“双下降”工作列入依法治区及“对标”目标管理考核,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分值权重。二是发挥多元调解优势。在常态化运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规定基础上,印发《袁州区行政复议和解调解规定》《袁州区人民政府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机制》等规定,明确和解调解程序与规则。三是严把“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狠抓“以案释法”,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对正常的执法行为有更直观、更深刻的理解,从而减少行政纠纷。

三、坚持围绕中心,创建“三项举措”

(一)创新工作机制强担当。针对涉市场主体应诉案件,建立了袁州区行政应诉案件审前和解模块。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的源头调解和行政诉讼案中调解综合优势,畅通行政诉讼信息传导渠道,做到快速定分止争。

(二)密切部门协作保稳定。针对中心城区拆迁类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较多的情况,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既保证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落实落地,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教育培训促提升。严格落实案例评审、典型发布、定期培训制度,开展“案例研讨、败诉复盘”等活动,补短板、锻长板,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水平。

四、坚持通力合作,搭建“四个桥梁”

(一)搭建“政府+检察”监督桥梁。与袁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协作机制》,检察机关以“监督+支持”的方式介入案件调解,通过过程参与、审前调解前置等方式,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以抗促和等方式使行政争议向源头防控延伸,司法局在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公益受损或者符合国家救助条件时,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人民检察院。

(二)搭建“政府+审判”沟通桥梁。与上高县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健全了常态化府院联动、化解决策授权、容错免责与过错追责等机制,推进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稳步推进、长效发展,促进了行政化解与司法化解的有机融合。

(三)搭建“1+N”大调解桥梁。通过袁州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组织合作,推动行政诉讼案件由个案调解、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府院共建、部门配合、各调解组织参与”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工作新常态。

(四)搭建“政府+规范”桥梁。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的通知》,强化行政机关应诉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以政府主管副区长出庭应诉为引领,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过完善行政应诉机制,强化了执行和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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