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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拟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来源:宜春市司法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12-01 16:25:29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开展首批“全国(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赣司字〔2023〕109号)文件要求,宜春市司法局拟推荐靖安县、奉新县、铜鼓县和高安市为“全国(全省 )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2月1日-12月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中共宜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95-3198661;电子邮箱:jxycpfb718@163.com;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718室。反映问题须告知或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情况。


宜春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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