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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宜春市司法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2-17 17:02:09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和党建引领相结合,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深悟透新思想、新理论、上级会议精神同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三会一课”研讨学习96人次,进一步夯实对党忠诚思想根基。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常态化听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汇报,局党组常态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实、严、细、快、准”工作作风,积极践行“四下基层”,局领导带队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开展实地调研,听民声、察民情、汇民智,梳理形成15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其中2篇调研报告被《宜春论坛》采用刊登,运用调研成果转化形成2个制度性文件和1个活动方案。

(二)坚持总体布局与细化延伸相结合,全域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组织召开第五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年度工作要点、委员会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科学谋划法治宜春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全覆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层分类分众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400余场次,11月举办“2024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推动法治队伍全覆盖学习培训。率先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视频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率等单项工作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对10个县(市、区)、3个功能区及12家市直重点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通过下发通报和反馈督察问题清单,推动形成“督察-反馈-整改-核查-提升”全流程督察工作闭环,力促以督察之力强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相关督察工作经验在全省法治督察工作现场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2.依法行政释放秩序动能。发挥参谋决策作用,落实“起草部门初审+法律顾问协审+司法局三层会审”审查流程,共办理市政府转办各类文件104件,提出审查意见279条。部署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清理出市、县两级涉企文件2585件。制发《全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细化43条任务清单,全面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市本级和10个县(市、区)全部启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专用章,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建立行政执法常态化培训制度和每月抽考制度,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2024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075件,受理2179件,办结2942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全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多个县级政府和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做到了既出庭又出声。

3.法治宣传教育彰显力度。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部门”,建立《宜春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将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推动法治宣教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社区、园区延伸,打造“法律明白人”骨干示范带头人工作室3个,搭建“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站196个,设立“法律明白人”服务工作岗2700个,积极引导全市“法律明白人”队伍有序高效参与基层治理。坚持线上线下同发力,2024年线上依托各地各部门新媒体矩阵开展法治宣传3000余次,“法治宜春”抖音号发布视频95条;线下组织开展“普法基层行”、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累计开展“法律七进”1600余场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了一批如《宜春法治文化探寻》、高安市采茶戏《民法随行》等作品,其中丰城市创作的《法治赋能 稻花香里说丰年》荣获江西省农村学法用法故事优秀微视频评选二等奖。

(三)坚持严管实调和优化服务相结合,全力防范化解地区发展稳定风险

1.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调联动有序推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年初召开全市调解工作会议,并就多调联动开展专项调研,将“健全多调联动机制,提高调解工作质效”列入市政协月度协商课题,深入了解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情况。全市出台《宜春市关于深化新时代调解工作法治化 提升调解质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清了各部门调解工作职责,推动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不断拓展矛盾纠纷调解领域。推动建立宜春市商事调解委员会,设立14个律师调解工作室,全市县级矛调中心均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地化解了各类商事、民事纠纷。2024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2.46万件,成功调解2.45万件,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成效。通过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协同合作,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行政争议引导工作机制,推进行政争议中心实体化运行和深化府院、检司联动,行政争议全过程调解得以全面落实,有效促使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双方达成和解,推动实现大部分行政争议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在了行政机关内部。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通过调解和解结案1765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和解调解结案的307件,经复议后起诉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9件,我市两篇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被省司法厅选送到司法部。

3.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提质增效。建立“12348”热线平台预登记和转办服务机制,推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法中心,市、县两级公法中心多元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2024年全市共办理公共法律服务工单近21.1万条,法援案件8788件,“12348”热线接听率94.51%,受理司法鉴定案件1.7万余件,办理各类公证案件7千余件。持续推进司法所高标准建设,在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的基础上,对司法所工作力量配备、司法所经费和装备保障、司法所外观及内部功能设施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查漏补缺,全市司法所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和基础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坚持强基增效和改革创新相结合,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

1.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3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暨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人才库,组织引导其对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跟踪监督、指导评价,并参与执法机关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和行政执法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活动。同时,联合市委政法委、工商联及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机制,畅通与企业的沟通联系,规范涉企问题收集、办理、反馈、整改流程,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全流程、全方位、常态化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推动实现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4年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已参与听证会5次、随队执法2次、案卷讨论14次,集中案卷评查2次。

2.探索实施“有法帮你·宜事易解”服务新模式。结合实际出台《宜春市“有法帮你·宜事易解”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有法帮你”法律服务实践在宜春落地见效。在广泛宣传活动让群众“知道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12348”热线平台快速响应、精准解答的优势,优化工作路径,规范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咨询的处置流程、对接方式、联系人员、申请网址,打通各法律服务间的连接点,确保群众能够快速获得专业性法律意见或正确引导,实现了前端一个“入口”,后台“多线”支撑。活动聚焦农民工讨薪、妇女儿童维权、小额遗产继承、工伤鉴定等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推出调解先行、法援惠民、律动民心、复议为民、法在身边、鉴证真心、真情帮扶、执法监督八大活动,推动实现法律咨询问题帮解答,矛盾纠纷帮调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帮解决,确保了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还不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深化、内化、转化新发展理念的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防范化解风险的举措办法还不多。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机制在衔接上还不顺畅;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还不够多;新时代司法所“六大”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等。三是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还有差距。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上还需持续加强;“智慧司法”工程建设进度较缓慢;规范整治法律服务行业市场的力度还不够;“有法帮你·宜事易解”活动品牌效应还有待充分发挥等。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努力推动法治宜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现新提升,为宜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更严基调抓好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改进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作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不断夯实行业政治基础、激发行业组织活力、提高行业党建质量,以党建引领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以更高站位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述法制度,创新述法形式,抓实述法点评问题整改,强化述法实效,压实法建责任。发挥法治督察“指挥棒”作用,扎实做好法治督察前问题线索收集工作,提高法治督察针对性、实效性。用好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开展以市本级名义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特色小镇项目落地。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在市县两级单位实现全覆盖;关注新业态从业人员,探索在核心商圈建立“党建+驿站+法律服务”的“法律明白人”服务模式。

(三)以更高标准规范依法决策、依法执法。用足社会力量拓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如探索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选取在重点行业商会、重点企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并聚焦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执法领域开展“伴随式”监督,最大限度发挥社会监督员、联系点的监督、参谋、联络、宣传作用,继续探索“服务+监督”工作模式。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推进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从信访环节中依法有序导入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严把复议案件审理关,狠抓行政复议首选率、纠错率、调解率、复议后被诉率、复议后败诉率等主要评价指标。

(四)以更高要求织牢安全稳定防护网。抓紧抓实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继续完善“三结合”工作模式,深入推进“向阳花”爱心志愿服务工作,力争打造宜春社区矫正工作品牌,提升教育帮扶工作质效。深化调解工作法治化改革,推动各类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做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后半篇文章,不断强化新时代司法所“六大”职能发挥,突出发挥司法所在统筹协调基层法治建设、协助承担政府法律事务方面的职能作用,实现软硬件双提升。

(五)以更实举措优化法律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开发法律服务产品,提升公法中心及站所的多元服务能力。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深入推进“有法帮你 宜事易解”为民实践活动,力争出经验、创品牌。科学合理规划本地区鉴定机构布局,重点打造“专精特新”鉴定机构。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推进“智慧法治”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宜春“有法帮你·宜事易解”移动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以信息化支撑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积极探索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路径,不断壮大法律服务人才队伍,让相关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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