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宜春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法项目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推动宜春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在城乡建设和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着力解决本市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市中心工作,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三、立法建议项目包含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两类,可以是新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也可以是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已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四、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具体明确,填写立法项目建议表,主要包括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目的和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提供论证报告和草案文本等相关资料。
五、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将立法项目建议表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寄达。
六、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
联系电话:0795-3991987。
电子邮箱:ycsfjlf@163.com。
邮寄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741室(邮编:336000)。
附件:立法项目建议表
宜春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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