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2020年11月25日经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1年的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该条例主要体现以倡导为主、惩戒查处为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热点,注重疫情防控成果的转化运用,把握发展主题,落实发展要求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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