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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解读】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正义解读《宜春市律协与政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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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正义就《宜春市律协与政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解读如下(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问:请您介绍下《联席会议制度》的制定背景?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正义20216为建立健全律协与政法机关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共同推进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1号)关于建立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结合宜春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宜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学会、市律师协会联合制定了《宜春市律协与政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二、问:请您介绍下《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正义1.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沟通交流律师执业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收集和研究处理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律师工作,提高律师工作效率;

2.沟通交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中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3.落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律师制度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哪些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正义1.席会议的牵头及召集单位是市司法局

2.联席会议6个部门和单位:宜春市公安局、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宜春市司法局、宜春市法学会、宜春市律师协会

3.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四、问:请您介绍下《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规则?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正义1.联席会议的召开及相关议题的确定,由市司法局商请各成员单位同意后,报请市委政法委决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

2.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的事项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由牵头单位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同时报送宜春市委政法委

3.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各部门要求召集,收集、分析成员单位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的议题及需议定的事项,具体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五、问:《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内容有哪些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正义1.开展交流互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网络会议、开设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及时听取律师对政法机关工作建议。办案机关在信息公开、办事程序、诉权保障等方面及时与律师沟通,确保司法程序的高效运转。

2.强化平台建设。办案机关应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硬件和软件两手抓,更好地保障律师的受委托权、阅卷权、申请调查取证权、知情权等,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完善窗口建设。加强接待律师窗口建设,畅通接待律师渠道,及时听取律师意见,规范接待律师流程,健全及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4.严格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等司法不规范的行为;建立实名追究制度,办案机关和律师都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或政法机关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并转有处分权的单位给予处分。

解读人:钟正义

联系方式:0795-3997790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宜春市律协与政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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