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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建立宜春市综合性法律服务团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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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我局出台《关于建立宜春市综合性法律服务团的工作意见》是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建立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制度做优企业专项法律服务的意见》的要求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充分彰显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强力助推宜春营商环境大提升,充分激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动能新活力为目的。

问:建立综合性法律服务团有哪些具体职责?

答: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可以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法律论证、诉讼代理、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充分高效参与企业依法决策,提出发表意见,促进企业依法办事。具体有法治体检、权益维护、纠纷调处、专项法务以及一些其他服务事项。

1.法治体检查找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排查风险隐患,提出对策建议。

2.权益维护为企业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保护、股权争议、合同履行、风险防范提供法律服务。

3.纠纷调处为园区和企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信访、舆情应对及突发事件处理提供法律服务。

4.专项法务为园区和企业重大项目或重点工程的前期论证、尽职调查、投融资、财税、收购兼并等具体环节或特别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问: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具体有哪些服务方式?

答:针对园区和企业不同需要,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可以提供不同服务方式,延伸服务链条,增加服务深度。

1.预约服务。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工业园区事先收集意愿企业需求或由企业直接预约,由服务团根据服务类型,指定服务团成员上门服务。

2.驻点服务。在工业园区或产业园区设置法律服务点,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3.项目服务。针对园区或企业不同项目,匹配相应专业法律服务人才,为项目提供全流程服务。

4.线上服务。依托 App、微信小程序、热线电话等平台,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5.产品研发。编制法律风险防范手册,研发企业生命全周期法律服务产品。

问:如何对综合性法律服务团的成员进行监督,有哪些约束?

答: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审慎提出法律意见。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应当提交宜春市综合性法律服务团集体讨论。应当勤勉敬业、尽职尽责,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公开有关涉密信息;不得利用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企业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宜春市司法局将对在服务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相关单位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选聘法律顾问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服务团成员不认真履职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由市司法局对其进行约谈

原文链接:关于建立宜春市综合性法律服务团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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