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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宜春市司法局 宜春市民政局转发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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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

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转发《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的通知》(赣司字2021〕16),我市高安市大城镇古楼村、万载县株谭镇上坊村、靖安县仁首镇大团村、宜阳新区官园街道宜兴社区等4个村(社区)被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现将赣司字202116文件转发给你们。

请获命名的村(社区)再接再厉,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宜春市司法局                      宜春市民政局

                            2021317



0316赣司字〔2021〕16号省司法厅 省民政厅转发《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的通知(全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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