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关于开展宜春市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春市公安局
宜春市司法局 宜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春银保监分局
2021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宜春市法律服务市场专项
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法律服务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经研究,从2021年6月起,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春银保监分局对我市法律服务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由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赔偿、工伤赔偿待遇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提供劳务受伤害者责任纠纷等案件中充当司法掮客和“司法黄牛”的不法分子,净化和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市场主体登记设立法律咨询公司、个体户名称及经营范围的法律服务机构
目前法律服务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律师”,其存在形式多以“XXX法律服务公司”、“XXX法律咨询公司”、“XXX索赔公司”、“XXX法务公司”、“XXX法务信息咨询公司”等,其工商注册营业范围一般为:法务信息咨询、社会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理等。根据《律师法》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第十三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规定的要求,禁止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禁止律师违规在所外设立法律类服务咨询公司。针对以上行为,各地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此类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名称市场主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配合)
(二)整治清理在公共场所违法张贴广告、发放名片招揽案源的司法黄牛
“司法黄牛”经常活跃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医院、鉴定机构等场所附近,通过发广告、宣传单的形式,利用当事人不懂法律流程、急于解决问题的心态,无须当事人先行支付费用的诱惑,告知当事人其公司与某些部门关系密切,可提高伤残评定等级,增加赔付标准的方式,误导当事人与之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司法黄牛”拿到案源后,因本身并无法律从业资格,便与各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联系,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其出庭诉讼。输了官司就把原因推诿给司法机关,用“对方当事人有关系、法官业务能力差,给的钱没对方多”等荒谬理由来搪塞当事人,甚至教唆当事人“闹事”,导致一些受蒙蔽的当事人上访、信访。(市司法局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春银保监分局配合)
(三)切断“司法黄牛”与各机构之间的不法利益关系
“司法黄牛”利用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对法律程序认识不清,尤其当前法律服务市场鱼龙混杂,前述各“法律服务”类公司只需通过工商注册便可执业。目前“司法黄牛”与上述有的参与机构之间已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整治时间
(一)2021年6月17到6月25日:各县市区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做好统计和清查工作。
(二)2021年6月28日到7月9日:市核查验收阶段。市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核查验收。
(三)2021年7月12至7月30日:巩固提升阶段。市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长效常治,堵塞各种管理漏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法律服务市场开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邹思球担任,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市司法局律管科,由律管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宣传,让广大群众认清“司法黄牛”的真面目,远离黄牛。(各相关单位)
(三)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司法鉴定部门、医院等显眼位置张贴由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印发的《致伤残人员和家属告知书》,引导当事人选择正规的法律服务机构维权。(市司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卫生健康委落实)
(四)司法行政部门引导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不参与“司法黄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杜绝律师为“司法黄牛”出庭代理,使之成为一项执业纪律。如发现律所有此类现象将取消该律所全年所有的评先评优资格,对参与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视情况评为不称职。(市司法局)
(五)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接待的当事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引导其办理法律援助。(市司法局)
致伤残人员和家属告知书
为保护伤残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向伤残人员和家属告知如下:
一、切勿相信“司法黄牛”的诱劝。近几年,各大医院等场所出现专门寻找交通事故或工伤伤者的“司法黄牛”,声称其团队能帮助伤者维权,为伤者争取更多的赔偿款,私下与伤者达成协议,按伤者最终获取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买断伤者的理赔权。
“司法黄牛”往往采取:一是把伤者的银行卡和密码留下,或持有为伤者专门办理的新银行卡,让伤者同意把取得的赔偿款汇入该账号,轻易占有了伤者因生命或健康受损应得到的赔偿款;二是把伤者的病历、医疗费发票等证据原件收走、扣留,防止伤者后期反悔,甚至操纵伤者的意愿,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司法秩序。
二、赔偿标准明确统一。宜春市范围内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计算标准和依据是统一的。案件的赔偿项目、标准、伤残等级的构成情况等,均是依据伤者的具体伤情认定、计算,是伤者依照法律规定应得的赔偿款,赔偿数额的多少与“司法黄牛”毫无关系。
三、政府给予法律援助。如需委托专业诉讼代理人,一定要委托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家庭经济困难可以到市、县(市、区)司法局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可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
四、举报电话:0795-3997996。
政策解读:http://sf.yichun.gov.cn/xxgk-show-544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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