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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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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同时,为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现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2年,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完善《宜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宜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宜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宜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多项制度的同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共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http://sf.yichun.gov.cn/),我局公开各类信息,包括司法局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队伍建设、法律服务、政策法规、专题报道等各个方面。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其中部分稿件被其他媒体转载采用。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我局历年来从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公开各类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包括:信息公开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强化人员培训。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相应信息。完善各科室间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快速。严格责任追究和考审核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在充实宜春市司法局网络栏目的同时,努力实现线上服务、线上办公。充分发挥其他主流媒体作用,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培训。通过组织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使广大干部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熟悉程序,规范行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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