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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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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情况,同时为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现将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本局认真贯彻实施了《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逐步加大了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止本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规划计划类的信息以及本部门业务类信息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开辟专题、业务在线等,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11日至201312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我局历年来从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3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加资金、人员投入,加强宜春司法行政网建设,充实网站功能,使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宜春市司法局

2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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