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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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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8号)要求全面总结了《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38号)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并组织了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司法行政信息的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有:在宜春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在局机关设立信息公开栏;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目前,通过市局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其中,机构职能11条,领导信息6条,公告公示2条,政务动态74条,法规4条,规范性文件1条,其他有关文件1条,发展规划1条,工作计划1条,人事任免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数53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数量、行政诉讼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17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无收取的费用。

五、举报投诉数量

无举报投诉数量。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我局现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2人,2017年全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约1万元。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7年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接受培训人数4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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