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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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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宜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现编制本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8年本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联动,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一)明确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重点予以推进,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由局信息中心、宣培科对司法行政网站发文进行审核管理,对局网址、政务微信等媒体平台进行定期更新和排查不断细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有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成立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宜春市司法行政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要点》,并将各科室在理论上、笔头上有专长的年轻干部选为信息员,组成司法行政宣传队伍,定期召开司法行政宣传工作会议,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不断丰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认真对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予以公开。2018年度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公开各类信息,包括司法局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法律法规、专题专栏、公众参与等方面。其中,主动公开领导信息6条,法律法规5条,通知公告42条,政务动态50条,工作动态12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二是举行司法行政工作新闻发布会,参加《党风政风热线》直播节目,及时解答有关司法行政方面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三是举办司法行政系统首届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等共20余人参观宜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鸿韵律师事务所、宜春司法鉴定中心等项目,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情况

  201811日至20181231日,我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虽然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内容和形式还比较单一,便民服务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019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晰工作责任,进一步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和内容,通过数字化、图解、音频、视频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同时密切关注社会公众期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2018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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