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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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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了宜春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本局根据《2023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出台了《2023年宜春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创新进取,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推宜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3年度本局按期公布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财政年度预决算信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非公开信息目录等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决策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以及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公共法律服务、回应关切等方面今年以来,宜春市司法局发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会议6件,政策文件5件,发布意见征集公告3件,规划计划3件,建议提案办理8件,决策部署落实1件,行政执法11件,新闻发布2件,政策解读7件,公共法律服务1件,回应关切5件,实时更新宜春市司法局履职依据、权责清单、机构概况、财政资金管理和服务信息

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畅通受理渠道,在《宜春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公布申请接收渠道,包括当面提交、信函或传真提交和网上申请等渠道,在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我局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及公开邮箱信箱共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0件

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实行信息发布公开属性审查严格执行《宜春市司法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组织全体干部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按照规定填写《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和《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和第三方监测评估指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发布内容。

监督保障逐步强化。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由秘书科统筹日常工作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注重严格管理、提高业务技能,真抓实干,做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入,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公开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部分公开方式不够便捷等。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局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开展好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让群众更加清晰地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三是推进线上线下双同步。继续探索新的公开方式,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和“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法治宜春”抖音号提高公开的便捷性和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宜春市司法局网址为:http://sf.yichu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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