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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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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现根据工作安排,将《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ycsfjlf@163.com

二、信函: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741室

立法与合法性审核科,邮编:3360000。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7日。

附件:《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宜春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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