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现根据工作安排,将《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ycsfjlf@163.com
二、信函: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741室
立法与合法性审核科,邮编:3360000。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7日。
附件:《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宜春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